青少年--大连天健网
你的位置: 青少年->少年与法

国内公民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或儿童需要哪些手续?
2006-08-01 09:05:42

    收养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、证明材料:

1、居民户口薄、身份证和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
2、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生育状况证明;

3、市计生指导站证明;

4、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,并签署证明人、村(居)委会或单位、乡镇民政办意见和派出所弃婴检拾报案证明并加盖公章;

5、三人合影黑白免冠二寸照片二张。

 

 

相关论坛】【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窗口
 
 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您来函告知(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权街162号广电中心天健网),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删除相关内容。
 相关文章




 新闻搜索
 

┊  关于天健  ┊  广告服务  ┊  招聘信息  ┊  意见与建议  ┊  联系方法  ┊  网站律师  ┊  

Copyright © 2000-2008 RUNSKY.com, All Rights Reserved.

大连天健网   版权所有